創業孵化基地入駐申請書范文 創業孵化基地提供創業服務嗎
創業孵化基地入駐申請書范文:
辦理條件:
入駐孵化基地或創業園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2、法人為高校畢業生。
申請材料:
申請入駐孵化基地或創業園應提交下列材料:
1、創業實體入駐申請表;
2、申請入駐實體的創業規劃書;
3、創業實體入駐協議;
4、入駐實體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
5、入駐實體法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入駐實體吸納人員花名冊及勞動合同或見習合同(加蓋企業公章);
7、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入駐實體數據月統計表(加蓋企業公章);
8、入駐實體每年納稅證明材料;
9、入駐實體退出申請表。
辦理程序:
1、申請入駐孵化基地或創業園的單位向準備入駐的孵化基地或創業園提出申請,再有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請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審核后由孵化基地或創業園與入駐單位簽訂入駐協議。
3、入駐實體享受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有關政策,具體規定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培訓基地管理辦法(試行)》(人社字〔2010〕122號)執行;
4、入駐實體享受由所在區提供的一次性房租補貼。
已取得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運行機制好;
2、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自我發展能力,孵化器可以協助其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3、負責人技術精通、管理水平高;
4、員工有團隊精神、創新精神、敬業精神及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入孵項目基本要求:
1、屬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節能環保、新材料、海洋生物、信息技術,互聯網+領域;
2、符合青島市產業規劃、能耗低、無環境污染;
3、有自主知識產權;
入園要求:一、入孵企業基本要求:1、已取得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運行機制好;2、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自我發展能力,孵化器可以協助其辦理工商注冊登記;3、負責人技術精通、管理水平高;4、員工有團隊精神、創新精神、敬業精神及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入孵項目基本要求:1、屬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節能環保、新材料、海洋生物、信息技術,互聯網+領域;2、符合青島市產業規劃、能耗低、無環境污染;3、有自主知識產權
創業孵化基地提供創業服務嗎?
一、核心服務
1.提供項目開發服務。為入駐實體確定創業項目、開展市場調研、制定創業計劃、組建創業團隊等方面提供服務和幫助。
2.提供項目對接服務。為在孵實體搭建對接平臺,助其引資、引智、引才。
3.提供項目展示服務。為在孵實體提供宣傳推廣、形象打造等服務,組織其參加各類創業創新賽事活動。
二、成長服務
4.提供創業培訓服務。組織在孵實體經營管理人員開展創業培訓,或引入創業培訓機構來基地開展培訓。
5.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積極協助在孵實體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為優質在孵實體提供擔保。
6.提供創業指導。為在孵實體提供創業籌備、創業運營、創業發展等方面的指引。
7.提供人才招聘。積極對接本地人力資源市場,為在孵企業提供崗位發布、人才招聘等就業服務。
三、營商環境服務
8.協助提供工商、法務等相關服務。協助在孵實體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注銷、年審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合同審查等基礎法律、法務服務,協助在孵實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9.協助提供稅務、財務管理等相關服務。協助在孵實體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注銷、年審等相關服務。提供財務管理支持,協助在孵實體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10.協助宣傳、辦理政府性補貼。廣泛收集本地各部門出臺的涉及支持在孵化實體的發展運營獎勵性、補貼性政策,以及稅費減免政策,為在孵化實體申領和享受相關政策提供指導和幫助。
四、保障性服務
11.租金和管理費用減免或優惠。制定入駐相關優惠政策,為符合條件的入駐實體減少或免除租金、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12.提供管理咨詢。為在孵實體提供生產、運營、銷售、人力資源、品牌和網絡建設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13.提供事務代理。為在孵實體提供專利申請、商標注冊、人事代理等相關代理服務。
14.提供后勤保障。為在孵實體提供公共配套的硬件設施(茶水間、洽談區、會議室、路演廳等),保障在孵實體的水、電、網的正常安全使用,提供保潔、保安、停車等后勤服務。
15.其他專項服務。創業孵化基地還可根據園區特色、定位提供其他專項服務。縣(市區)級基地應提供 5 項以上服務,市(州)級基地應當提供 8 項以上服務,省級基地應當提供 10 項以上服務。創業孵化基地應當指定專門工作人員負責受理、對接在孵實體提出的服務請求,并及時記錄其服務情況,保障服務效率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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