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失業補助金有哪些影響?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么?
來源: 支點網 ┆ 時間: 2023-06-29 09:09:36
申請失業補助金有哪些影響?
領了失業補助金并沒有什么影響,只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又找到了工作的話需要辦理停領手續,如果沒有及時辦理的話,待社保經辦機構核實后發現失業人員在重新就業后仍然領取了失業補助金是需要辦理退回手續的,如果不辦理退回,嚴重情形下會影響個人社保誠信記錄。
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標準為每個月300元/人,最高不能超過失業金總數的80%。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失業金發放的基本標準也有所差別,因此申請的失業補助金也會有差異,具體還是要參考自己所在地的社保局官網消息。
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么?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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