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前移涉刑案件風險防控關口,健全涉刑案件風險防控全鏈條治理機制,深化源頭預防、標本兼治,全面提升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有效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共5章、40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的目標和基本原則等。強調涉刑案件風險防控應做到“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法人主責、分級負責,聯防聯控、各司其職,屬地監管、融入日常”。二是明確董(理)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以及牽頭部門、內設部門、分支機構和內審部門的職責。三是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主要任務。強調銀行保險機構應建立健全涉刑案件風險防控重點制度,研判本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重點領域,完善涉刑案件風險防控重點措施,加強信息化建設,并及時開展涉刑案件風險防控評估。四是明確監管部門在涉刑案件風險防控工作中的職責分工,提出對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進行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要求。
(相關資料圖)
下一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并適時發布實施。
附: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前移涉刑案件風險防控關口,健全涉刑案件風險防控全鏈條治理機制,深化源頭預防、標本兼治,全面提升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有效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chenguoqing@。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5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0003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風險處置局)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8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3年8月4日
【相關文件】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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