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遞!入股已經存續的公司需要注意什么?土地入股對農民的風險
來源: 法制法律網 ┆ 時間: 2023-06-28 07:54:59
一、
加入公司的一個項目是入股么
不屬于,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
二、
入股已經存續的公司需注意的事項
1、首先,投資人需要通過核查目標公司的工商檔案了解公司的章程及基本股權架構,了解公司各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對加入目標公司以后的運營及利潤分配有所預期。
2、同時,投資人可以對目標公司登記的固定資產進行核查,看是否存在第三方權利,是否與合作者陳述的一致。
3、此外,投資者要可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國家的信用信息網來查詢,目標公司是否存在涉訴案件,并且通過相應案件了解目標公司的現狀和情況。
4、總之,在選擇投資一家公司的時候,一定要做足事前的調查準備工作,充分了解目標公司,把投資風險降到最小。
三、
土地入股對農民的風險
1、規模風險,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規模到底要有多大,規模的大小影響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邊界在哪里,這又涉及到與人打交道,更為復雜。
2、市場風險,無論內股外租型還是自主經營型抑或是內股外租+自主經營型,產品都會受到市場行情波動影響。如果農民沒有收益,肯定合作不起來,土地股份合作社也發展不起來。
3、收益風險,目前,多數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方面向入股農戶承諾保底分紅數額,一方面再與承租者簽訂出租協議。如果承租者出現虧損而無法支付租金,合作社將難以兌現保底分紅。
4、治理風險,“內部人”控制容易使得股東(代表)大會、監事會形同虛設,合作社做不到一人一票,造成社員之間不能做到同心同力,影響社員之間的合作。
5、“政社合一”風險,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合作社須有獨立的名稱、住所、出資方式和數額,與村行政組織之間必須完全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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