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出租收益低 部門回應:停車場用地納入年度用地計劃
廣東鼓勵閑置用地建設停車場 停車位出租收益低
城市汽車保有量在不斷地上升,但是停車場用地供給卻沒有同步增加。4月3日,廣東省國土廳上線“廣東民聲熱線”,省國土廳黨組書記、廳長陳光榮到場回應停車難等熱點問題。
現狀:停車難有目共睹 停車位出租收益低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2.9億輛,其中汽車有1.94億輛。全國汽車保有量超過200萬輛的18個城市中,廣東占了4個,分別是深圳、廣州、東莞、佛山。
在廣東,停車難問題在廣深兩個一線城市尤其突出。以廣州越秀區靖海路為例,這里是廣醫一院停車場的出入口,每天排隊進醫院的小車隊伍從路口排到了路尾。總站在此的194路公交車也只能橫跨兩條車道停靠,每天需要交警前來指揮管理。
改善停車難的關鍵是增加車位,但建設停車場的用地劃撥卻不見增多,是沒地可用嗎?民聲熱線記者發現,就在廣醫二院的東面,緊挨著一塊閑置已久的空地,空地對面還有一個工地。
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曾做過調研,車位不銷售的情況下,地價、造價、稅費等加起來每個車位平均也要近20萬元,出租的年收益率僅為1.2%。此外,目前架空層車位,包括可拆卸的機械立體停車架,其車位面積要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這也變相大幅增加了車位地價成本。
部門回應:停車場用地納入年度用地計劃
對此,陳光榮回應道:“停車場的事情,對車來說占的土地面積是比較小,是一個小問題,但是對民生來講是一個大問題。”
在更具體的應對措施上,省國土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師說,自然資源部組建后有很重大的改變,下一步在多規合一的基礎上,停車用地規劃的問題會得到很好的解決。
目前明確停車場的用地來源可以多樣化,包括劃撥的土地、出讓的土地、租賃的土地都可以用于停車場的建設。對停車場用地的期限也是明確最高50年,其中租賃就按照合同約定,不能超出土地原來出讓的時限。
同時,目前省國土廳在供應計劃上要求各地方政府和國土部門把停車場用地計劃納入年度的用地計劃來進行安排。
在優惠政策方面,用劃撥土地建設停車場,可以享受劃撥用地的政策,劃撥就是免地價。如果地下空間來建設停車場的,地下建停車場的地價可以采取優惠的政策,優惠的比例由地方政府決定。廣州地下負一層按地面的50%來計地價,負二層就按照25%來計地價。
李師還表示,省國土廳鼓勵用存量的用地,即歷史上批給政府和單位還沒有用的閑置用地,可以建設停車場。這些用地涉及劃撥不改變用途的就可以不加地價,也可以協議出讓甚至出租。
“總之在用地問題上還是有空間的,是可以保障的,問題就是怎么把它用好。停車場的用地涉及規劃、住建、市政、交通等部門。要在政府的協調下聯動,共同出臺配套政策。”李師說。
建議
停車用地應有硬性指標
針對相關部門的回應,廣東省直屬機關黨風政風評議員高紅芳給出建議,她認為,在用地問題上,省國土廳介紹了很多的優惠政策,但要考慮政策落實的問題。“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具體的數值,比如說規定出讓的地里面有10%或20%必須用于停車場的建設。”高紅芳說,“停車場盈利不高,能不能吸引各方面和渠道的資金參與停車場的建設?所以,停車場還是要走產業化道路。”
高紅芳還建議,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停車的空間,對舊的停車場進行改造,建立多功能、智能化、科技化的停車管理系統。這方面珠江新城已經有比較好的立體化的停車場,老城區也應該進行改造。
同時,還應該倡導共享停車。她以自己所在的居住區舉例:“我在小區的車位是固定的,白天去上班把車開出去,晚上才回來,如果可以把一定閑置時間的停車位共享出來,這樣車位的利用會更好。”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楊洋 通訊員胡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