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消費貸流入房地產 存量違規業務處理難題
兩三年,這對銀行的監控難度又是更大的考驗。
某大行信貸業務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最源頭的把控應該在貸款源頭,雖然監管有明確要求什么用途的貸款必須用到相應的地方,銀行也可以按照監管要求在各個環節進行把關,但是依然很難確保客戶貸出來的每一分錢用于那個方面,這是銀行管理的盲點。
存量違規業務處理難題
從江蘇、北京、深圳三地對消費貸流向房地產下達的通知來看,細則并不相同。北京嚴查個貸違規購房細則要求銀行自查對象為單筆20萬以上消費貸,并著重關注房抵貸、短期內辦理兩筆及以上消費貸款、貸后短期回流至借款人賬戶等7項特征。深圳細則明確將個人消費貸款最長期限縮短為5年。江蘇細則則要求各商業銀行建立大額消費信貸投向監測機制,按月向人行和銀監局提交報告。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三地銀行已經在積極落實監管要求配合自查,但自查效果難言理想。
江蘇某城商行零售業務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目前已將自查整改報告反饋給監管部門,但是,由于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自查難度較大,如果客戶取現,或者多次轉賬,或者跨行轉賬,貸款行是無法核查到底的。因此,自查發現的違規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占比不高。在他看來,監管更加關注長期、大額的消費貸款,至于監管對于違規存量業務的處理和增量業務會做何調整,目前無法得知。
張洋則告訴記者,雖然銀行對貸款用途的監管確實存在困難,但銀行對消費貸貸款用途把控尺度不一一定程度助長了2017上半年消費貸的爆發式增長。有的銀行認為一個項目幾萬、幾十萬做了也不會怎么樣,實際消費貸款的壞賬風險也是很低的,加上收益比較高,可以說是多多益善。有的銀行可能把控得比較嚴,不論數額多少都按照業務類型的標準操作。當消費者把所有銀行業務進行比較的時候發現尺度有松有緊,監管似乎還存在空間,這給了一些消費者錯誤的心理預期,認為消費貸用于房貸還是有操作空間的。
“所以這次監管禁令的最重要意義在于,明確了所有銀行對于消費貸業務用途必須嚴格把關,當銀行全部自覺收緊門檻并且在貸前貸后審查更加嚴格時,對于消費貸可以用于購買房產的心理預期就是一個嚴厲的打擊,新增業務中試圖違規使用消費貸的人將會大大減少。”張洋稱。
而對于存量業務的處理,張洋指出,合同中指明,一旦與監管要求不符,銀行有權馬上收回貸款。所以對于存量的違規消費貸業務,收貸是合理的處理方式。“能夠通過銀行貸款的客戶本身資質比較優秀,消費貸款一般額度并不太大,對于符合貸前收入各方面調查的用戶來說,收貸一般不會導致其資金鏈斷裂,銀行也不一定要求消費者馬上一次性歸還剩余貸款,還是會給予一定緩沖期,比如合同原定60期的貸款,要求6期內還清等。”張洋說。
對于消費貸流向房地產“禁令”能夠產生的效應,中信證券固收團隊首席分析師明明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結合上半年金融數據和草根調研情況,發現受到限購限貸政策影響,部分居民加杠桿的房地產需求轉向消費貸。而用短期限、高利率的消費貸投機房地產是非常危險的投資行為,此時出臺相關政策進行限制是必要的,也將對過熱的消費貸市場起到控制作用。但是出現目前消費貸流向房地產市場的原因比較復雜,監管限制確存難度,只通過銀行消費貸款的監管只是一個方面,還需要配合整個房地產市場整體的調控政策,包括租售同權、增加土地供給等“組合拳”的方式真正打消房地產投機的過熱需求。